朝阳保险:

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原有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已经难以满足现实需求。因此,进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成为迫切需要。改革内容 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包括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等,以满足不同职工的需求。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第二条 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建立起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制度。改变养老保险完全由国家、企业包下来的办法,实行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负担,职工个人也要缴纳一定的费用。

调整和完善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一)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14.“新人”基本养老金的计发1998年7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即“新人”),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从核准退休的次月起,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

企业养老保险管理制度

它可以给参保人提供养老金,抚恤金,医疗补助金等社会保障,以确保参保人在老年时期能够得到充分的社会保障,获得更好的生活保障。养老保险的受益人不仅包括参保人,还包括参保人的家庭成员,以及参保人的遗属。

近年来,各地区和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发〔1995〕6号)要求,制定了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建立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促进了养老保险新机制的形成,保障了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取得了新的进展。

内容如下: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筹集(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和职工共同缴纳。企业和职工应按规定按月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得减免。

第3条职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巩固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成果1.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两个确保”的要求,继续把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作为首要任务,切实落实政府责任,完善各项政策措施,健全“保发放”的长效机制。

简述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基本养老保险又称国家基本养老保险,是按国家统一政策规定强制实施的,以保证广大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需要为目标的一种养老保险制度。其覆盖范围为城镇所有企业及其职工、自由职业人员和城镇个体工商户。

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强制建立和实施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在这一制度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在劳动者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因其他原因而退出劳动岗位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向其支付养老金等待遇,从而保障其基本生活。

基本养老保险是按国家统一政策规定强制实施的为保障广大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养老保险制度。它居于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中的第一层次。(2)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指由企业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在国家规定的实施政策和实施条件下为本企业员工所建立的一种辅助性的养老保险。

国家负责组织社会保险,负责保证“基础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并负责长寿退休者的个人账户储存额支付完之后继续按原有的标准支付。目前,按照国家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总体思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目的在于保障广大退休人员的晚年基本生活,未来基本养老保险目标替代率确定为40%-60%。

福利国家型养老保险制度以瑞典为代表,特点是保险覆盖全民,遵循“普惠制”原则。养老金作为普遍年金,与个人工资高低关系不大,实行“现收现付”制。 社会保险型养老保险制度以德国为例,主要覆盖在业雇员,由政府、企业和个人三方共同缴费。

年中国开始对原有的退休金制度进行改革的探索,1997年构建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统账养老保险制度)框架。该制度的目标只是为被保险人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退休金的工资替代率将逐步调低,从改革前的近100%下降到60%左右。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

1、法律分析: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一般来说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尽管累计缴费年限在10年或15年以上,并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就能够享受养老金待遇,但是缴费年限越长,缴费金额越多,今后的养老金也就越多,反之则少。

2、中国政府在近年来不断加大养老金政策的投入,以改善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上述就是中国养老金政策的主要内容,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失业保险、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和城乡居民低保等。

3、企业年金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年金实行个人账户管理制,企业和职工的缴费计入职工的个人账户,进行市场化投资运营。职工退休后,从其个人账户中一次性或分期领取年金,领取额取决于企业和职工的缴费额度以及资金投资运作的收益情况。

4、中国农村养老保险法律制度,其核心内容概括如下:首先,关于保险对象和参保年龄,依据《基本方案》,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的是那些不由国家供应商品粮的农村居民,包括乡镇企业职工、民办教师、乡镇招聘的干部职工。对于外来务工人员,他们通常需要在户口所在地参与养老保险,参保的年龄范围为20周岁至60周岁。

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办法

1、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缴纳比例是:职工所在企业缴纳20%,职工个人承担8%。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后的次月起,方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及丧葬补助费等。计算养老金公式:社平工资*20%+个人帐户*1/120之和。

2、法律主观:2010年10月28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并从2011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

3、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例如:《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劳社发〔2006〕17号)第二项就有提到单位与个人缴费比例的!内容如下: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筹集(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制度。

4、同时,进一步完善鼓励职工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相应调整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实施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5、《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贯彻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细则》已经2007年3月21日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6、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本人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筹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构成。(一)个人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