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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险调整新规实施时间
1、重疾新规于11月5日发布,新规将会在2021年2月1日正式实施。此次重疾新规首次引入轻度疾病定义,增加病种数量,适度扩展保障范围,同时扩展疾病定义范围,优化定义内涵,减少主观判断,使重大疾病的认定更清晰、透明。
2、该规定实施时间为2021年2月1日。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保护消费者权益,银保监会于2020年11月5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产品开发销售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明确要求重疾险新规过渡期为发文之日起至2021年1月31日,确保重大疾病保险新老定义平稳细化,因此重疾新规将于2021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
3、据悉,重疾险新规将于1月31号正式实施,在此之前,2020年11月5日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曾发布说2007版标准定义的重疾险将于2021年1月31日全部停售。
重疾险新规
据知情人士透漏,重疾《新定义》由原来《旧定义》包含的25种重疾病种增加至28种,且增加了3种轻症,并且赔付比例不超过30%;甲状腺癌继续赔付,只是按轻重程度,作为轻症或重疾来赔,TNM 分期 I 期以上,按重疾赔付,TNM 分期 I 期或以下,按轻症赔付。
保障不缩水 关于新产品和老产品到底有什么区别?怎么选择会更好?我在:《重疾险新规落地,三大变化影响1亿人!新规解读》,大家一会可以再去看一下,这里就不多说,直接看我怎么做的。这是我上个月重新配置的一份50万保额的老产品,大家看一下,假如60岁前得了轻度甲状腺癌,能拿到85万的理赔。
第三,对新增的三种轻症赔付比例做出了限定——不得超过重疾保额的20 第四,引用更为权威客观的标准进行疾病定义,某些重疾理赔条件会有改变,如对“心脏瓣膜手术”,取消了原定义规定的必须“实施了开胸”这一限定条件,代之以“实施切开心脏”,理赔条件变宽松了。
不会因为新规规定轻症最多赔付30%而减少。但是部分保险公司推出“择优理赔”,就是持有旧版重疾险产品(2007版定义)的客户,在申请理赔时,可在2007版定义与2020版定义中,选择有利于客户的疾病定义版本作为赔付依据。如果您买的产品有这个政策,就变得更有利了。
所谓重疾险是指重大疾病保险,是由保险公司经办的,以特定重大疾病为保险范围,被保人达到保险条款所约定的重大疾病状态时,由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的商业商业保险。通常情况下重疾险是属于一种长期保险,是需要进行长期缴费的。
重疾险新规落地,三大变化影响1亿人!新规解读
比如,新增的 3 种重疾:严重慢性呼吸衰竭、严重克罗恩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目前大多数重疾险已经有了。 需要重点关注的,是以下 3 大变化。 变化1:三种轻症赔付不超30% 《新定义》加入了 3 种高发轻症:恶性肿瘤--轻度、较轻急性心肌梗死、轻度脑中风后遗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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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状腺癌赔付下降 目前的重疾险,只要确诊甲状腺癌,就可以赔 100% 保额。而《新定义》根据甲状腺癌轻重程度,按照轻症或重疾来赔。TNM 分期 I 期以上:按重疾赔付,比如买 50 万保额,赔 50 万 TNM 分期 I 期或以下:按轻症赔付,比如买 50 万保额,赔 15 万 我们认为这项变化是合理的。
重疾险新规对2007年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进行了修订,主要有优化分类、增加病种数量、扩展疾病定义范围三大变化,将于2021年2月1日起正式生效。新规将原有25种重疾定义完善扩展为“28种重疾+3种轻疾”。
新、旧重疾险有什么区别?了解新旧重疾的区别前,我们先来看看重疾险的主要保障是什么。首先,重疾险最重要的就是保障重大疾病的。之前旧重疾定义里面有统一规定了25种重疾,也就是这些病各家保险公司的定义是一样的。而这次新规又多加了3种重疾和3种轻症:不过,这对我们影响其实并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