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保险:
- 1、五七家属工是什么意思?
- 2、五七工区别性
- 3、什么是五七工和家属工
- 4、什么是五七工家属工
- 5、五七工、家属工的三个基本条件是什么?
- 6、什么是集体工家属工五七工
五七家属工是什么意思?
“五七工”“家属工”是指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曾在相关行业的国有企业中从事生产自救或企业辅助性岗位工作的,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未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人员。
五七工就是当初在1966年5月7日,为响应毛主席的“五七”指示走出家门,参加生产劳动进入企业的不同岗位的城镇职工家属,因为她们并不属于国家用工计划内的工人的一种统称,是在当时计划经济企业用工不定时的一种特殊用工形式。与企业形成较长时间的劳动关系。
总之,五七工家属工是指那些在特定历史时期为国家经济发展做出贡献,但未能享受到应有社会保障待遇的人员。政府通过出台相关政策,将他们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保障了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体现了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五七工家属工是指与五七工相关的家庭成员中的工作人员。以下是关于五七工家属工的 五七工的概念 五七工是指在中国特定的历史时期中,在工矿企业或企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群体。他们多数是在文化大革命时期,作为职工家属参与企业或单位的生产劳动。
您好,五七家属工是指上世纪七十年代,曾在石油、煤炭、化工等行业的国有企业中从事生产自救或企业辅助性岗位工作的,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未被劳动部门录用、没有企业正式职工身份、未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人员。这部分人被纳入养老保险统筹范围中来。社会保险保障程度很低,建议购买商业保险作为补充。
“五七工”是指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曾在石油、煤炭、化工、建筑、建材、交通、运输、冶金、有色、制药、纺织、机械、轻工、农、林、水、牧、电、军工这19个行业的国有企业中从事生产自救或企业辅助性岗位工作的,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未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人员。
五七工区别性
在计划经济时期,五七工和家属工与未参保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存在显著差异。五七工没有劳动部门的正式招工手续,且国家并未承认他们的连续工龄,这与后者有明显的区别,后者是经劳动部门招录,纳入国家统一管理的人员,其连续工龄得到国家认可。
“五七工”、“家属工”与未参保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之间有本质区别。前者在计划经济时期没有劳动部门招工手续,没有国家承认的连续工龄;而未参保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他们在计划经济时期有劳动部门招工手续,是国家正式纳入用工计划统一管理的人员,因此他们有国家承认的连续工龄。
五七工”指的是上世纪60、70年代在省内国有企业从事生产自救或企业辅助性岗位工作的人员,所以五七工不分事业户口和企业户口,但五七工必须是城镇户口。
第一,五七工的属于遗留问题,“五七工”是指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曾在石油、煤炭、化工、建筑、建材、交通、运输、冶金、有色、制药、纺织、机械、轻工、农、林、水、牧、电、军工这19个行业的国有企业中从事生产自救或企业辅助性岗位工作的,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未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人员。
五七工和家属工不同于常规的临时工,其特性体现在以下几个关键条件上:首先,他们通常在计划经济时期,企业因用工短缺而采用的特殊劳动力形式。这些工种与企业之间建立了较为稳固的长期劳动关系,员工的录用需经过严格的筛选和审批程序,这与临时工有着本质的区别。其次,他们的存在深受当时政治背景的影响。
七工”指的是上世纪60、70年代在省内国有企业从事生产自救或企业辅助性岗位工作的人员。
什么是五七工和家属工
1、“五七工”“家属工”是指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曾在相关行业的国有企业中从事生产自救或企业辅助性岗位工作的,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未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人员。
2、五七工家属工是指与五七工相关的家庭成员中的工作人员。以下是关于五七工家属工的 五七工的概念 五七工是指在中国特定的历史时期中,在工矿企业或企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群体。他们多数是在文化大革命时期,作为职工家属参与企业或单位的生产劳动。
3、“五七工”是指城镇居民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响应毛主席“五七”指示,走出家门参加生产劳动,组建“五七”连、组、厂,或进入国有、集体企业单位不同岗位工作的人员。
什么是五七工家属工
“五七工”“家属工”是指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曾在相关行业的国有企业中从事生产自救或企业辅助性岗位工作的,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未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人员。
五七工家属工是指与五七工相关的家庭成员中的工作人员。以下是关于五七工家属工的 五七工的概念 五七工是指在中国特定的历史时期中,在工矿企业或企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群体。他们多数是在文化大革命时期,作为职工家属参与企业或单位的生产劳动。
五七工就是当初在1966年5月7日,为响应毛主席的“五七”指示走出家门,参加生产劳动进入企业的不同岗位的城镇职工家属,因为她们并不属于国家用工计划内的工人的一种统称,是在当时计划经济企业用工不定时的一种特殊用工形式。与企业形成较长时间的劳动关系。
“五七工”是指城镇居民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响应毛主席“五七”指示,走出家门参加生产劳动,组建“五七”连、组、厂,或进入国有、集体企业单位不同岗位工作的人员。
五七工家属工是指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曾在石油、煤炭、化工、建筑、建材、交通、运输、冶金、有色、制药、纺织、机械、轻工、农、林、水、牧、电、军工等19个行业的国有企业中从事生产自救或企业辅助性岗位工作的,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未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人员。
五七工、家属工的三个基本条件是什么?
1、其次,这种用工形式的存在在计划经济时期带有浓厚的政治色彩,后期有的行业或部门出于政治需要有意识地创造或保留了这一群体。第三,改革开放以后全国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诸如“行动军事化、劳动集体化、思想革命化”这样的政治口号不再提倡,据统计这部分人员参加工作时间一般都在1980年以前。
2、五七工和家属工不同于常规的临时工,其特性体现在以下几个关键条件上:首先,他们通常在计划经济时期,企业因用工短缺而采用的特殊劳动力形式。这些工种与企业之间建立了较为稳固的长期劳动关系,员工的录用需经过严格的筛选和审批程序,这与临时工有着本质的区别。其次,他们的存在深受当时政治背景的影响。
3、必须是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在2010年12月31日,男性需年满60周岁,女性需年满55周岁及以上;曾经在本市的国有、集体企业或者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且目前尚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未享受定期养老保险待遇。
4、工作时间为实行“统账结合”制度前在我省城镇用人单位工作满3年以上;同时,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及城镇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也未享受其他相关社会养老保障待遇人员。部分中直原行业统筹跨省份企业虽不具备我省城镇户口也将纳入参保范围。
什么是集体工家属工五七工
五七工和家属工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五七工是指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曾在石油、煤炭、化工、建筑、建材、交通、运输、冶金、有色、制药、纺织、机械、轻工、农、林、水、牧、电、军工等19个行业的国有企业中从事生产自救或企业辅助性岗位工作的,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未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人员。
这是指城镇居民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响应毛主席“五七”指示,走出家门参加生产劳动,组建“五七”连、组、厂,或者进国有、集体企业单位不同岗位工作的人员,他们当中既有城镇居民,也有职工家属,因此统称“五七工”、“家属工”。
“五七工”是指城镇居民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响应毛主席“五七”指示,走出家门参加生产劳动,组建“五七”连、组、厂,或进入国有、集体企业单位不同岗位工作的人员。
五七”指示,走出家门参加生产劳动,进入企业不同岗位的城镇职工家属,因此统称为“五七工”;城镇小集体企业职工是指经过劳动部门批准,履行正式招工手续,街道办集体企业(包括劳服企业、五七工厂、家属工厂)和乡镇(社队)办企业。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工资福利由企业负担,自负盈亏。
五七工就是当初在1966年5月7日,为响应毛主席的“五七”指示走出家门,参加生产劳动进入企业的不同岗位的城镇职工家属,因为她们并不属于国家用工计划内的工人的一种统称,是在当时计划经济企业用工不定时的一种特殊用工形式。与企业形成较长时间的劳动关系。
“五七工”,“家属工”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临时工。首先,他们多数是在计划经济时期企业计划用工不足时的一种特殊用工形式,一般都与企业形成了较长时间的劳动关系,并且都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才能被企业录用。